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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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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国内经济仍旧承压。国内外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增多,经济在合理的区间内运行,但下行压力加大。基建方面,四季度增速仍旧回落,中央出台一些政策大力加强基建投资。房地产方面,房地产投资和销售分化,投资增速有所提高,销售增速有所放缓。消费方面,最新PMI已经跌至荣枯线50以下,显示经济承受较大下行压力。

资本市场方面,央行维持货币市场稳健宽松态势,因此,货币基金的收益持续下行,银行间资金较为宽裕。在宽信用的传导途径没有疏通之前,大概率货币市场的宽松态势不会改变。未来政策面仍旧有空间,比如进一步降准,或者使用其他新型工具。

由于四季度资金面宽松,短端资产收益都处于比较低的位置。因此本基金在兼顾流动性的同时,尽量拉长久期,抬高收益,并择时配置长久期高收益的资产为来年做准备,适当运用杠杆,根据资金面情况,在关键时点,如季末、年末,做短端资产波段;重点配置的资产为股份制存单和存款。本基金在四季度内运行良好,剩余期限留有腾挪空间,保证了流动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756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0元。

5.9.2 本基金投资的18民生银行CD448的发行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5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共罚款200万元;于2018年11月9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8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共罚款3160万元。

本基金投资的18交通银行CD199的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一)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二)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三)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四)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五)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六)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七)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八)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九)现场检查配合不力,共罚款690万元;且于2018年11月9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3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共罚款50万元。

本基金投资的18上海银行CD254的发行主体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受到上海银监局的行政处罚(沪银监罚决字〔2018〕1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2015年该行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部分理财资金用于增资和缴交土地出让金,与合同约定用途不一致。上海银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本基金投资的18中信银行CD224和18中信银行CD239的发行主体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4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一)理财资金违规缴纳土地款;(二)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三)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四)本行信贷资金为理财产品提供融资;(五)收益权转让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六)项目投资审核严重缺位,共罚款2280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18中信银行CD224(111808224.IB)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18民生银行CD448(111815448.IB)、18交通银行CD199(111806199.IB)、18上海银行CD254(111816254.IB)、18中信银行CD224(111808224.IB)和18中信银行CD239(111808239.IB)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其余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申赎(包含转换)本基金所适用费率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骏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