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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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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度第1次分红的公告

2019-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大成景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基金代码:502036)、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基金代码:502037)、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基金代码:502038)将进行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9年1月22日,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前述情形下的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触发不定期折算当日,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0元或以下,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0.2500元有差异。

2、特别提示:如果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互联网金融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3、互联网金融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随着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降低,其杠杆率升高。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杠杆率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4、互联网金融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因此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因此,在不定期份额折算过程中,由于尾差处理,可能使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出现微小误差,但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6、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互联网金融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互联网金融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互联网金融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互联网金融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互联网金融份额、互联网金融A份额与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和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