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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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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9-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6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帆先生的通知,获悉高帆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高帆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50,000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 2019 年 12 月 10 日。

2019年 1月21日,高帆先生将上述质押中的 9,380,000 股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8.4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高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744,6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5%,本次解除质押后,高帆先生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32,967,717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7%,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8%。

三、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对账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周战、宋瑞霖、郑斌、温泉通讯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先生、郑斌先生、温泉先生对本事项经过独立的审慎判断,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 年 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邓昊通讯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彭辉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可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会议纪录。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43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 年 11 月 28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预计投入情况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302.28万元,为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17,615.59万元和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余额686.69万元之和。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由公司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实施,项目建设地为四川省彭州市工业开发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24.00m2,总建筑面积约17,318.63m2,计划投资29,6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4,61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982.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截至 2018 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240.77万元(未经审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

本次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15,813.81万元变更为“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变更后的“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13,500.00 万元,全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2,313.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设计主要产品为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同时,易明医药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与其他公司合作或直接外购,增加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丰富产能,提升项目收益。由于近年医药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要求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一致性评价,导致合作或收购仿制药产品将存在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试验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出于审慎态度及保护投资者利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购仿制药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以补充该生产线的产能。如果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将带来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

2018年6月29日,维奥制药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蒙脱石散”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号:2018B03173),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蒙脱石散产品。2018年10月25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维奥制药的蒙脱石散位列其中。结合上述事项,公司将蒙脱石散确定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之一,预期销售量将超过现有生产线的产能,有必要为其修建单独的生产线。因此将原“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中的13,500.00万元投资建设“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同时,为响应行业改革的要求和方向,公司确定仿制药的创新和质量一致性评价为公司近期研发的主要方向。目前公司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多潘立酮片、米格列醇片、氯雷他定片、阿奇霉素胶囊、卡托普利片、盐酸二甲双胍片等产品,由于投入的品种较多,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将原“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中的2,313.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一致性评价研发投入。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实施主体: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三)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天彭镇文化路252号。

(四)建设期:建设期约 1.5 年(2019年01月至2020年06月)。

(五)项目总投资情况:

本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总额13,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00.00万元,其它费用600.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厂房建筑工程费:4920.00万元,占36.44%;设备工程费:5870.00万元,占43.48%;安装工程费:2110.00万元, 占15.63%;其它费用:600.00万元,占4.44%。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维奥制药拥有“一种药用蒙脱石及其制备工艺”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 2017 1 0548334.6,解决原料药重金属离子超标,该技术目前全国首家。并于2018年6月29日取得国家食药监总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蒙脱石散”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号:2018B03173),是国内首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蒙脱石散产品。另外,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维奥制度的蒙脱石散位列其中,该目录已于1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销售前景预期良好。此次配套原料药车间的建设,将为制剂产品稳定供应高质量标准的原料,并且可以向其它制剂厂家提供优质的原料。

新项目计算期10年,其中前1.5年为建设期,投产前两年生产负荷率分别为60%、80%,第5年开始满负荷生产。满负荷生产时蒙脱石散年销售收入25,8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以8年计算)年均利润总额2,848.00万元,净利润2,421.00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21.10%,盈亏平衡点以产能利用率表示为51.97%。各项经济指标都比较理想,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经济效益好,竞争力强,风险性小。

(二)风险提示

1、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新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蒙脱石散5,000万盒的产能。目前公司该药品的市场份额呈快速增长态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该药品的市场推广工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尽管公司已制定上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计划,但未来蒙脱石散生产线投产后,短期内仍存在阶段性闲置的可能。

2、生产工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食药监局对蒙脱石制剂质量要求的提高,不排除其它原料药生产厂家会改进生产工艺,掌握重金属离子含量控制方法,市场竞争将会变得激烈。

3、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新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入金额合计为12,9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为387.50万元。尽管折旧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不高,新项目自身的盈利水平即可抵消影响。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因新项目折旧增加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蒙脱石散原料药生产对环境影响的风险

新项目包括原料药生产,具有一定粉尘,会产生废水、废渣及噪音等,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可能会引起环境监管机构的关注。公司针对上述问题,加大环保投资预算达350万元,采用可靠工艺,以达到国家环境监管标准。同时增设环保科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监控工作。

五、新项目备案、环评、安评情况

目前,新项目已取得彭州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的《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182-30-03-287420】JXQB-0269号”。环评、安评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了解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易明医药董事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易明医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5 日。上述议案尚需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股票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0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一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下午15:00 一 2019年2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2日;

7、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 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2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名册》,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或本公司邮箱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2月14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2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电话:010-64009591

联系传真:010-64004656

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102室

2、会议联系电话:010-64009591

3、会议联系传真:010-64004656

4、联系人:许可、李前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26

2.投票简称: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的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宋瑞霖 郑 斌 温 泉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作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易明医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624号),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共计募集资金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5,182.5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28日对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为易明医药原募投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9,600.00万元,其中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17,054.58万元,由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简称“维奥制药”)实施,项目建设地为四川省彭州市工业开发区。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40.7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

易明医药拟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13.81万元用途变更为“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变更后的“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13,500.00万元,全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2,313.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设计主要产品为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同时,易明医药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与其他公司合作或直接外购,增加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丰富产能,提升项目收益。由于近年来医药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一致性评价,导致合作或收购仿制药产品将存在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重大不确定性。出于审慎态度及保护投资者利益,截至目前,易明医药尚未收购仿制药小容量注射剂品种以补充该生产线的产能。如果继续投入该募投项目,将带来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此公司拟变更该募投项目。

2018年6月29日,维奥制药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蒙脱石散”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号:2018B03173),成为国内首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蒙脱石散产品。2018年10月25日,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维奥制药的蒙脱石散位列其中。结合上述事项,易明医药将蒙脱石散确定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之一,预期其销售量将超过现有生产线的产能,有必要为其建设单独的生产线,因此将原“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中的13,500.00万元投资建设“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同时,易明医药为响应行业改革的要求和方向,确定仿制药的创新和质量一致性评价为近期研发的主要方向。易明医药一致性评价涉及的品种有多潘立酮片、米格列醇片、氯雷他定片、阿奇霉素胶囊、卡托普利片、盐酸二甲双胍片等产品,由于一致性评价投入的品种较多,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将原“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13.81万元中的2,313.8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

2019年1月22日,易明医药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同时,易明医药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对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易明医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易明医药董事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易明医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易明医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邵伟才 陈国星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