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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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9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凤鸣”)董事会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庄奎龙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庄奎龙

提议理由:在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的基础上,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董事会审议送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扩大公司股本规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

2、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现状,适当分配现金股利,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随着公司战略规划的逐步实现公司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并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现状,有利于回报公司股东,增强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截至本次公告日前六个月,提议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的股份均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股份情况发生。

(二)公司提议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

1、提议股东持有的股份未来6个月仍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计划;

2、公司董监高持有的股份未来6个月仍在锁定期内,无减持计划。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可能被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