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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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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2019-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19-00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19年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1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19]9号) (以下简称“《发审委意见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发审委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 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