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2019-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0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价值约2.34亿元的贵金属及相关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涉案贵金属根据和解协议由上海贵鑫分期交付,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对贵金属交付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抵质押担保,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3月,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因与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加工合同纠纷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13号公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豫民初17号〕。

二、案件调解情况

为妥善解决贵金属返还事宜,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2019年1月21日,公司与加工合同对方上海贵鑫及为上海贵鑫交付我公司贵金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关联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丙方:上海贵鑫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丁方:宜兴市贵鑫磁电高科技有限公司;戊方:邵柏芝。

(一)截止本协议签订日,乙方拖欠未交付的贵金属数量为:纯度均大于99.95%的铂金751,290.1125克、铑粉159,136.62克、黄金81.36克。

(二)乙方应尽快向甲方办理质押的60公斤铑粉移交手续,并于2020年底前分期向甲方交付全部贵金属,其中2019年底前交付数量不低于500公斤。

(三)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期未履行,即视为全部到期,甲方可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由乙方自违约之日起按日承担未交付贵金属价值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相关费用由乙方及其关联方承担。

(五)上海贵鑫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贵鑫磁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及邵柏芝个人对乙方应当承担的履行义务继续承担连带责任,直至履行义务完毕。

(六)乙方及上述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名下所有的财产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一方进行抵押、质押以及转让等行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民事调解书》及和解协议,涉案贵金属由上海贵鑫分期交付。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对贵金属交付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相关抵质押担保,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按照《民事调解书》及和解协议积极推进贵金属回收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