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09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785,889.31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受理情况
近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法院”)的传票和受理通知书,因买卖合同纠纷博立信于2018年12月10日向青浦区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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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告: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
2、案件审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3、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作为被告的供应商,向被告供应相关货物。2018年6月至8月,被告通过订单采购的方式,向原告订购指纹识别模组、指纹模块、摄像头等物品。双方货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为:月结90天+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双方对采购订单均已盖章确认。
采购订单确认后,原告按照约定向被告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也确认收到货物,但此后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向原告支付货款。其中被告拖欠2018年6月货款234,569.33元,2018年7月货款182,004.02元,2018年8月加工费货款和物品货款合计为1,360,249.55元,拖欠的这三个月货款共计1,776,822.90元。
4、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2018年6至8月货款共计1,776,822.9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利率4.35%),支付上述拖欠货款从逾期支付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利息暂时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金额为人民币9066.41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上述1和2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785,889.31元。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因受法院的判决和实际执行情况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受理通知书;
2、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