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5:00至2019年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7日,公司股东合计37,365名。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3,721,398,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177%,其中: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名,代表股份3,720,863,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074%。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53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5名,代表股份13,322,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事项系关联事项。表决时,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进行了回避,具体情况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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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所述事项系关联交易。表决时,参加会议的上述17名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相关关联股东名称、存在的关联关系以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情况,详见议案(一)所述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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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小雨、曾嘉。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