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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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19-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9-003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二、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

假设本次回购的平均价格为4元/股,则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2,025,400,000股)比例约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以及资金来源

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8,000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三、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公告了回购报告书,2018年10月1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3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4日发布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月22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4,575,0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2%,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约2,000万股)比例为72.87%,成交的最高价为2.24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9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0,995,422.63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在数量和金额上存在差异的原因是由于国内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战略以满足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

本次回购没有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没有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除职工监事罗襄人先生以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回购到期日(即自2018年7月7日-2019年1月22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罗襄人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从其任公司职工监事之日起至回购到期日(即自2018年9月18日-2019年1月22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在2019年4月12日前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在具体方案审议通过实施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六、其他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尚未明确,公司总股本暂不会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