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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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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岭滨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岭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滨岭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惠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新惠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1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9-011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岭滨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岭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滨岭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惠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亿元贷款,公司将按股权比例为新惠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1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滨岭公司和新惠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本次使用额度和剩余额度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温岭滨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2、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下保渭渚村1号

3、 法定代表人:蒋真皓

4、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 与公司关系及股东情况:滨岭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温岭市XQ050204地块的开发主体。杭州滨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34%股权,杭州光百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杭州钜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持有滨岭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杭州新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1日

2、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71号801室

3、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4、 注册资本:2500万元

5、 经营范围:西湖大道11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7、 与公司关系及股东情况:新惠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西湖大道11号地块的开发主体,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杭州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杭州玖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为滨岭公司本次融资担保金额为1.02亿元;为新惠公司本次融资担保金额为2.1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滨岭公司和新惠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岭公司和新惠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36,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