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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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6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9 年1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阳光人寿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阳光人寿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

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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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阳光人寿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阳光人寿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