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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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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编号为(2018)浙0109民初22178号。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11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编号为(2018)浙0109民初2217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浙江楠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反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 本次反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浙江楠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繁盛路899号3幢

法定代表人:吴美园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法定代表人:齐金龙

(二)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三)诉讼请求

1、判令反诉被告支付试验费290,000.00元;

2、判令反诉被告支付废料索赔4,385,450.76元、质量三包费1,611.56元、停供违约金928,000.00元、停机考核金208,800.00元,合计5,523,862.32元;

3、判令反诉被告承担反诉原告律师费损失100,000.00元;以上三项合计5,913,862.32元

4、判令反诉被告承担反诉费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2、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18)浙0109民初22178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