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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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9-005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凯宾斯基饭店5楼多功能会议室2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杜敬磊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2,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伟昌律师、梁小芳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06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9年1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在成都凯宾斯基饭店5楼多功能会议室2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杜敬磊委托董事杨学平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高新琪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聘期同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简历后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梁京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同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简历后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6日

附:简历

审计负责人:高新琪先生,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2008年,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北京奥达分公司会计;2008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

证券事务代表:梁京浩先生,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任项目经理,2018年10月入职公司。现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任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