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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月27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2人,现场亲自出席12人。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傅春乔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傅春乔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傅春乔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为本行行长助理,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与电子银行部并设立渠道管理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更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2020年五年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中期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附件

简 历

傅春乔先生,1973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5年7月至1998年5月在郑州市陇海城市信用社、本行陇海支行会计管理岗任职;1998年5月至2000年1月在本行对公业务处、储蓄公存处任科员;2000年3月至2011年1月任本行计划资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6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傅春乔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红女士,1973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1月至1996年8月任郑州市陇海城市信用社柜员;1996年8月至2000年2月任本行陇海支行柜员、营业部主任;2000年2月至2003年6月任本行陇海支行营业部主任;2003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本行西建材支行营业部主任;2003年12月至2008年10月 任本行西建材支行市场部经理;2008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本行西建材支行行长;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任本行锦艺城支行行长;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西建材支行(一级管理行)行长;2016年10月起任本行中原路支行(一级管理行)行长。

李红女士持有本行股份26,746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久庆先生,1978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7年8月历任广发银行郑州分行东明路支行营业部会计、公司银行部客户经理;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历任广发银行郑州分行黄河路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支行行长助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广发银行郑州分行黄河路支行副行长;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本行贸易融资部总经理兼市场拓展三部主任;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本行贸易融资部总经理;2017年1月起任本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刘久庆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19 年 1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傅春乔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行长申学清先生提名,本行董事会对拟任职的傅春乔先生、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拟任职务的专业知识以及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同意聘任傅春乔先生为本行副行长、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为本行行长助理,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在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

傅春乔先生、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的简历详见于 2019年 1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 2019 年1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或“本行”)于2018年10月22日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本行2018年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428,002.4万元至470,8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至1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行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18年第四季度,根据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并足额计提拨备、同时将拨备覆盖率维持在150%以上的监管要求,本行当年拨备计提超出预期,预计2018年度全年业绩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为本行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本行最终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为准。

2、本行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初步核算的集团口径数据,已经本行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本行最终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本行于2018 年发放优先股股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优先股募集资金净额;

注2:2018年9月,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亿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9.22亿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9亿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8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本行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坚持“商贸金融、市民金融、小微金融”的“三大特色定位”,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8年末,本行总资产4,658.78亿元,比年初增长6.89%。本行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93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8.82%;实现拨备前利润79.06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36%。2018年四季度,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并足额计提拨备。截至2018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2.47%,比年初上升0.97个百分点;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占不良贷款比(不良贷款偏离度)为95.36%,较年初下降75.77个百分点。本行2018年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0.3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10%;基本每股收益0.4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50%;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86元,比年初增长6.11%。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行在2018年10月22日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并于2019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本行现任法定代表人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月珍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勇先生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