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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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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长城创业板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长城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189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而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A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设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该限制。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结构,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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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