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2019年2月11日)后
约定年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折算基准日(聚盈A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9年2月11日)前公告聚盈A份额约定年收益率,该约定年收益率适用于该折算基准日(不含)到下一折算基准日(含)的时间段。
聚盈A 的约定年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聚盈A 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 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 3.0%(含)。
其中:
计算聚盈A的约定年收益率所使用的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在聚盈A的折算基准日(T 日)前五个工作日(T-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
鉴于本次折算基准日前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1.5%,基金管理人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2019年2月11日)后约定年收益率中的利差确定为1.7%,因此聚盈A份额在折算基准日(2019年2月11日)后的约定年收益率为3.2%。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 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增加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1月3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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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推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相关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 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