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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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2019-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20,323,641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4,673,3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929,768元,前述资金已于2019年1月15日全部到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27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1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320,323,6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0,323,641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20,323,64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置换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323,64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人民币320,323,641元置换公司截至2019年1月1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青岛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青岛港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岛港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港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279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港国际公司截至2019年1月1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