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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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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重要提示

1、华富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8月3日证监许可[2018]122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富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具体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及本公司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投资人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人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本公司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办理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8、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 元(含认购费)。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2019年1月30日上的《华富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及江苏银行网站(www.jsbchina.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事宜。

11、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可能新增基金销售机构或新增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参照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及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或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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