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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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中标公告”,根据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发出的《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成交通知书》,本公司成功中标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以下简称“该项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公司”),已于2018年1月投资建设界首市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3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因此,经与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磋商,该项目继续由界首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管网服务费、排污口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移交给界首市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8,724.86万元,界首市政府在项目公司中不占股份;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14,618.22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30%),由界首公司唯一股东阜阳公司向其增资解决。

鉴于阜阳公司目前不具备向界首公司增资的条件,本公司拟先行向阜阳公司增资人民币14,618.22万元,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14,618.22万元,剩余建设资金由界首公司通过银行借贷等方式解决。

增资完成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1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3,728.22万元,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518.22万元。阜阳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界首公司仍为阜阳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23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对阜阳公司的增资资金人民币14,618.22万元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待完成后,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14,618.22万元。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阜阳公司100%股权,阜阳公司持有界首公司100%股权;本次增资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1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3,728.22万元,界首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518.22万元,本公司仍持有阜阳公司100%股权;阜阳公司仍持有界首公司100%股权。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阜阳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5,2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716万元,负债为人民币11,549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9,54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94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37万元。截至 2018年12月底,未经审计的阜阳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5,70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416万元,负债为人民币41,293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9,67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74万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47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7万元,负债为人民币8,394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8,39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3万元。截至 2018年12月底,未经审计的界首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9,95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879万元,负债为人民币41,072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1,072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2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02万元。

4、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向阜阳公司增资,主要用于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事宜,由界首公司投资建设实施该项目。本公司与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就该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并拟签署《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第二批)》(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

按照PPP项目合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12座污水处理厂(近期总规模为1.66万吨/日,远期总规模为3.05万吨/日)、4个一体化提升泵站、165.9km配套管网工程、229.80km接户管网、7个入河排污口及配套管网,由界首公司以BOT模式实施。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8,724.86万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界首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该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管网服务费、排污口服务费。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该项目是本公司继获得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一批后,界首市污水处理第二批PPP项目,因此,投资该项目,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扩大主营业务地域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本公司在水务市场的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本公司增加营业收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