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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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的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契约及调整赎回费率等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月14日,投票表决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9日17:00(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9年1月14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833,891,412.83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800,496,915.42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3.53%,其中同意的份额为1,800,496,915.42 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100%;反对的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0%;弃权的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大会份额的0%。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关于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契约及调整赎回费率等的议案》获得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1月3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契约及调整赎回费率等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契约及调整赎回费率等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华宝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后的上述材料将随本公告一并公布,招募说明书待定期更新时一并修改公告,请投资者登录我司网站www.fsfund.com查询。

四、备查文件

1、《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