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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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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6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月股份”)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514,896.00元、并承担延期付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用。

二、目前进展情况

近日,日星铸业收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下达的(2018)浙0225民初9308号民事调解书,具体如下:

(1)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货款9,514,896元,款定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300万元,于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19年3 月30日前支付300万元,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251.4896万元。若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有一期未能按约支付的,原告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华仪风能一次性付款,并要求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从2018年12月12日起按月利率0.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

(2)原告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前开具115万元为期36个月的银行质量保函给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3)本案件受理费78,404.00元,减半收取39,202.00元,保全费5,000.00元,合计44,202.00元,由被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星铸业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浙0225民初9308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