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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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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9-011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计亏损465,200.00万元到505,1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465,200.00万元到-505,100.00万元之间。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20.86万元。

2、每股收益:0.7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18年发生应收账款被骗事件,该案正处于公安机构侦查阶段,司法机关尚未给出最终结论,公司目前无法判定已逾期和存量的应收账款是否真实,以及能否全额或部分收回。因此,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1)对截至业绩预告披露日已逾期的应收账款投资业务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在履约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应承担的差额补足义务,计提预计负债。2)对截至2018年年报披露日将到期的应收账款投资业务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在履约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相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应承担的差额补足义务,计提预计负债。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100%股权,因转让方为捷尔医疗未来六年对公司实现的业绩作出承诺,收购完成后捷尔医疗仍由李仕林及其团队进行经营管理。公司发生应收账款被骗事件后,李仕林因涉案已无法取得联系,其管理团队也发生较大变动,捷尔医疗已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公司预计收购捷尔医疗时所形成的商誉将出现减值,公司正在聘请相关专业机构按资产组对其重新进行评估,截至目前尚未出具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收购捷尔医疗时所形成的商誉12.22亿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四、风险提示

(一)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捷尔医疗涉及违规担保金额约17亿元,仅有一自然人借款担保纠纷案开庭,但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对该系列案件的结果进行判断,因此公司未做相关会计处理。

2、2018年年报披露日之后公司尚有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投资金额51.11亿元。

3、针对收购捷尔医疗形成的商誉,公司正在聘请相关专业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能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波动。

4、公司已向公安机关发函求证应收账款追讨进度以及查扣资产的情况,并拟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涉案应收账款收回预计损失金额和概率出具专业意见,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反馈情况及专业机构意见对2018年年报应收账款减值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是否就上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及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期经营情况、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及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年审会计师表示上述不确定因素客观存在,对此没有异议。

(三)对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量化分析,同时披露剔除不确定因素后的业绩变动情况。

由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涉及不确定的信息较多,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暂时无法合理量化。

五、其他说明事项

1、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18年年报披露日前,因法院对捷尔医疗违规担保的判决情况及公安机关侦办应收账款案件的进展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有承担损失的可能性,将可能导致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本次业绩预告是基于公司当前面临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情况下做出的预测,公司同时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并坚信警方的侦办能力和法律的公正。截至目前,公司通过梳理公司业务、加强内控管理、维护团队稳定,积极开展自救工作,并聘请知名债务重组顾问加快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程,多方寻求政府帮助,保持与债权人畅顺、密切的沟通渠道,力求达成和解,以期最大程度地维护上市公司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9-01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12月,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签约金额0.22亿元,同比减少96.99%;实现签约面积0.0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2.24%;当期未有新开工面积;无竣工面积。公司房地产自有物业出租面积为5.22万平方米,租金总收入746.83万元。

2018年1-12月,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签约金额5.48亿元,同比减少80.50%;实现签约面积1.2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2.39%;当期未有新开工面积;无竣工面积。公司房地产自有物业出租面积为5.22万平方米,租金总收入3,854.66万元。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些许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9-01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的

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该案的金额:人民币431,662,864.5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 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合同期内的全部未付租金本息431,139,322.92元、留购价款1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10月15日起算,暂计至2018年12月3日为423,441.67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2月4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违约金;

4、请求判令被告二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5、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二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的应收账款折价或以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6、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案诉讼产生的律师费100,000.00元;

7、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二、《民事起诉状》相关内容

2016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华业资本购买华业国际中心-1层等建筑物,再租赁给华业资本使用。2016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二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约定被告二为被告一所负债务提供担保。

2016年4月12日原告向被告一发放融资款5亿元。2018年10月8日,华业资本等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符合《融资租赁合同》16.2条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2018年10月15日,被告一未能按照约定按时支付该期应付租金及利息,违反合同约定。原告于2018年11月19日向被告一发送敦促函,要求立即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违约金等款项。时至今曰,被告仍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该笔应付款项。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要求判如所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收到法院发来的上述《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正与律师积极商讨应诉方案。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