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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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0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业绩预计为减少7145万元,同比减少95%左右。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减少6282万元,同比减少106%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145万元,同比减少95 %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减少6282万元,同比减少106%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3.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99.7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45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2018年度ADC发泡剂系列产品销量同比大幅下降、产品成本同比大幅上升。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公司本期非经营性损益合计约为741万元,主要包括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合计772万元;政府补助94万元,以及所得税影响等。

四、风险提示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基于公司财务部门自身的专业判断,以及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所确定,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影响本期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1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100%国有股权转让给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要约收购豁免情形,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今日,公司收到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27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控制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7954942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4.8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1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披露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100%国有股权转让给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城建”)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镇江城建转来的《关于核准豁免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27号)(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镇江城建就上述事宜编制了收购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