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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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获得补贴款的公告

2019-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9-0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获得补贴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安光电”)收到安溪县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贴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安财(建)指[2019]011号,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下达技术改造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贴息)计划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8]794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技术改造专项(贴息)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25号)文件精神,将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6,262万元下达给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该款项用于福建晶安LED蓝宝石衬底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改造专项(贴息)。2019年1月29日,晶安光电已全部收到该笔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晶安光电收到的技术改造专项贴息 6,262万元人民币,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将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9-00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关于其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安电子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22,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5%)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补充质押业务,其中5,300,000股补充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到期日为2019年11月9日;17,000,000股分四笔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9年2月28日、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6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1月22日,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8,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6%)在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4月2日。上述业务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三安电子为三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51,301,092股股份,累计质押129,580,000股股份,约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6.89%;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1,213,823,341股股份,累计质押1,112,850,000股股份,约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1.68%。两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5,124,43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38%),累计质押1,242,43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79.38%。

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需求进行股票补充质押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