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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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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萍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将开展钯、铂等贵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有贵金属钯、铂的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本次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终止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30,429.9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结转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会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台州市黄岩创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了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越”),目前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科创越为公司的关联公司。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与关联方中科创越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3%。在表决时,关联董事王萍女士进行了回避。

本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只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201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1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科创越成立于2018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大为,注册资本为1亿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站西大道51号黄岩人才大楼7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3MA2APL4H8Q,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24.32万元,净资产-96.84万元;2018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96.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有中科创越2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中科创越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专利技术前景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中科创越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产学研资源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且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天风证券对联化科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贵金属钯、铂等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催化剂,由于上述贵金属价格高昂,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更好地规避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将开展贵金属钯、铂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为贵金属钯、铂等期货,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持有贵金属钯、铂的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根据《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标准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本次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钯、铂等贵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因金属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3、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不当等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4、资金风险:由于交易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所持仓位被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5、内控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品种,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控制期货头寸,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以及银行授信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明确规定,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七、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钯、铂等贵金属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目前需求的贵金属钯、铂等为期货交易品种,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30,429.9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结转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号)核准,联化科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35,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5.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59,930.64元,扣除发行费用22,990,302.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6,369,628.2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7]第1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生产,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生产,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19年1月24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37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等)情况如下: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原投资计划

年产1,000吨LH-1技改项目是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该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联化”)实施。盐城联化拟利用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购买相关设备,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实施1Kt/aLH-1产品项目,以增加盐城联化的产品种类,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产业发展布局。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1月24日,年产1,000吨LH-1技改项目尚未正式开始建设,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由于市场情况变化,若继续投入该项目,项目效益可能无法达到整体预期,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态度,公司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未来公司将结合客户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利用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建设相关项目。

为更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拟终止年产1,000吨LH-1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

三、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终止年产1,000吨LH-1技改项目后,将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0,429.96万元(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偿还贷款等。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计利息)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36%。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后续公司归还完毕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公司再从盐城联化开立于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年产1,000吨LH-1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530268641800015中划转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0,429.9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承诺:

1、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1年;

3、公司将按照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在此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当前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3、公司本次终止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本次终止部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做出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一2019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5:00至2019年2月2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2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9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2月18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2月18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