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1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截至2019年2月1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将于2019年2月18日到期。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将于2019年2月18日到期。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12)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1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50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未向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置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持有其50%的股权,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地产”)全资子公司杭州泓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都企业”)持有其另50%的股权。
双塔置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名为“杭州之门”,属杭州钱江世纪城的核心重要组成部分,区位极其优越。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总用地面积77,572.00平方米,容积率4.499,建筑总面积526,0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9,4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6,582平方米。项目规划高度约310米,塔楼设计楼层63层,建筑密度36.47%,绿地率20%,停车位数量3,257个。预计总投资约87.85亿元。
近期,因“杭州之门”融资需要,双塔置业与金融机构初步商定项目开发贷款如下:融资金额不超过5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8年,并拟由绿地集团提供全额担保。双塔置业另一股东方泓都企业及其股东宋都地产同意在履行必要内部审批程序后为绿地集团在该项目融资中超股权比例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具体如下:泓都企业持有的双塔置业股权全部质押给绿地集团;宋都地产就绿地集团对该项目银行融资担保金额的50%部分向绿地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绿地控股集团杭州双塔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192-1室
法定代表人:潘春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物业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除专控),金属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双塔置业总资产7.65亿元,净资产370万元,资产负债率99.5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塔置业总资产9.52亿元,净资产-66万元,资产负债率100%。
3、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泓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50%股权。
4、合作方股东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末,泓都企业总资产为10.25亿元,净资产-1683万元,资产负债率100%。泓都企业负债部分均是与其母公司宋都地产往来。
截至2018年9月末,宋都地产总资产为243.60亿元,净资产为42.50亿元,资产负债率82.55%。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融资需求,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27.76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081.12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1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协和路19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8日
至2019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9年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19年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至下午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 ir@ldjt.com.cn
(6)联系人:李女士、田先生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1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截至2019年2月1日,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将于2019年2月18日到期。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1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1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兰”)通知:
格林兰已将其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的本公司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解除质押,并于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格林兰共持有本公司3,544,538,60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3%。本次质押解除后,格林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769,7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78.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76%。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