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决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决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昌交通建设公司”)于 2017年12月27日收到屯昌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屯昌县政府”)《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9932平方米闲置土地的决定》(屯府发〔2017〕151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47)】。收到该决定后,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进展情况
(一)2018年2月9日,屯昌交通建设公司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8年2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受理。
(二)2019年1月11日,屯昌交通建设公司收到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琼府复决〔2018〕7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维持屯昌县政府作出的屯府发〔2017〕151号《关于依法无偿收回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9932平方米闲置土地的决定》。
(三) 2019年1月23日,屯昌交通建设公司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屯昌交通建设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琼96行初35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7年12月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49.19万元,若政府强制无偿收回该宗土地,该事宜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诉讼工作,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琼府复决〔2018〕77号)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琼96行初35号)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