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证券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周卫中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王国宝先生、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李卫忠先生、姚春燕女士、曹伟春先生、樊高鸿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勇、周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9-012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2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2月1日下午以现场+通讯方式在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5楼凤凰中心51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卫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周卫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1、选举周卫中先生、张文清先生、赵子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卫中先生担任召集人。
2、选举王朝阳先生、吴文芳女士、赵子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文芳女士担任召集人。
3、选举王国宝先生、吴文芳女士、赵子夜先生、龚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子夜先生担任召集人。
4、选举吴文芳女士、张文清先生、郭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文清先生担任召集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郭建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凤凰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李卫忠先生、龚 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姚春燕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曹伟春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樊高鸿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朱鹏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海凤凰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附: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卫中,男,1970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新金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建新,男,1977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金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主任科员、科长、上海市委研究室区县处副处长、金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等职务。2018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卫忠,男,1968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凤凰自行车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上海金开物业分公司总经理,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龚 浩,男,1974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科财务科员、经理助理,上海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上海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 峰,男,1972年12月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金山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金山区国有企业董监事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金山区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等职务。2013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姚春燕,女,1969年3月生,汉族,中共党员,MBA,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工程部副科长、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金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伟春,男,1970年2月生,汉族,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上海杨浦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审。2013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樊高鸿,男,1966年9月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上海石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财务经理等职务。2014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上海凤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朱鹏程,男,197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金山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助理等职务。2015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至今任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9-013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1月2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2月1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6座凤凰中心51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冯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冯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9-014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委托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丹阳市新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10,0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3个月
● 委托贷款利率:10.00%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运用自有资金,提升经营业绩,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凤凰)拟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向丹阳市新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新航)发放贷款10,000.00万元,期限3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0%。
本次委托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丹阳新航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月支付。
本次江苏凤凰向丹阳新航委托贷款资金为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将由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高新)提供信用担保。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丹阳市新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01号开发大厦十楼
法定代表人:束振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22日
经营范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污染治理,农村污水管网铺设,园林绿化及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贷款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丹阳新航资产总额81,584.85万元,负债总额59,942.43万元,净资产21,642.42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44.96万元,实现净利润662.21万元。以上数据经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苏立信审[2018]第291号)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丹阳新航资产总额84,778.00万元,负债总额62,030.75万元,净资产22,747.2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051.51万元,实现净利润1,104.83万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委托贷款期限为三个月(2019年2月2日至2019年4月30日),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丹阳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束振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进和开发,基础设施建工园区市政、道路建设,产业投资、经营管理、农业开发、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社会经济咨询及其他专业咨询与服务,土地开发,眼镜及配件(隐形眼镜除外)生产、销售,眼镜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丹阳高新资产总额1,659,064.65万元,负债总额863,282.62万元,净资产795,782.04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54.54万元,实现净利润33,062.57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兴华审字[2018]第020785号)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丹阳高新资产总额1,865,428.15万元,负债总额1,043,436.73万元,净资产821,991.4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557.74万元,实现净利润26,209.39元。
五、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江苏凤凰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江苏凤凰正常经营活动。
本次委托贷款将增加江苏凤凰2019年经营收益,进而提升公司2019年度收益水平。
六、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由丹阳高新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丹阳新航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将由丹阳高新负责代偿。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丹阳新航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如发现或经判断出现经营状况或现金流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七、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久辐条于2019年1月24日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支行向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6,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5%。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