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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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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2019-0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公告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5),2018年公司预计亏损6.9-9.9亿元,现将业绩亏损的具体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经营因非本公司原因突然发生不利变化,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关于商誉减值处理的相关要求,本着审慎的原则,公司拟按9 -12亿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在合并计算2018年经营利润等因素后,预计亏损6.9-9.9亿元。

特此补充说明。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

暨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拟于增持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1月31日)起1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100万-200万股。

● 亚星实业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118.13万股,累计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0.23%,累计增持金额1,499.7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亚星实业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在增持期间,亚星实业一致行动人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18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累计增持金额1,499.77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亚星实业一致行动人郭守明

2、增持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1,082,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管理团队近年来密切把握经济周期,主动在去扛杆,挤泡沫方面作了充分准备。公司是现阶段资本市场为数不多的现金储备充足,有息负债极低的企业。在当前一级市场资产估值下降,优质资产性价比大幅提升的大背景下,适当保持较高持股比例与公司账面大量现金联合发力,会在新的经济周期里抓住时机形成强大的投资或并购能力,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产业生态,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数量:100万-200万股。

4、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期限: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

6、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进行,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1日,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增持计划,期间累计增持1,181,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3%,累计增持金额1,499.77万元。

1、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1,082,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8%,本次增持完成后,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2,263,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1%。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亚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亚星实业关于完成增持的告知函;

2、 山东慧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