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02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黄瑜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03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04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二)现金管理额度: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由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投资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现金管理以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进行,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谨慎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3单元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26日
至2019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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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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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2月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郑琪
联系方式:0571-85222678、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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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