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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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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7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 本基金将自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5. 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 认购限额: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者场外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场内认购时,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 份,超过1,000 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

(6) 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8. 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可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 本公告仅对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2.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 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4.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或95538转6),万家基金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咨询购买事宜。

15.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A类:161912,C类:161913)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8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运作需要,安排基金份额上市,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基金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9年2月18日到2019年3月15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认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实行有差别的费率优惠。

(3)场外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者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

(4)场内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执行。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6)投资者多次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包括净认购金额对应认购的份额和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其净认购金额对应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计算公式为:

1)场外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本金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 + 利息折算份额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 元场外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本金认购份额=9881.42/1.00=9881.42份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份

认购份额=9881.42+5.00=9886.42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可得到9886.42份A类基金份额。

2)场外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 + 利息折算份额

例2: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C类基金份额为:

本金认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份

认购份额=10,000+5.00=10,005.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 元,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2)场内认购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

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份。

1)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场内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2)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场内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本基金场内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本基金场内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0,000 元场内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10,000=1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1.20%=120.00元

认购金额=10,000+120.00=10,120.00元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份

利息折算的份额=5.00/1.00=5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5=10,005份

即:该投资者选择场内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10,000份,需缴纳认购金额10,120.00元,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可得到10,005份A类基金份额。

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场内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流程:

(1)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流程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销售机构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场外直销渠道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 至下午17:00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通行证、文职证、警官证等);

(2)职业;

(3)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电子直销的银行卡。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二) 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 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营业)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2.开户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填妥的《风险水平测评(自然人适用)》;

(5)签字确认的《客户风险属性与基金产品匹配确认表》;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8)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9)填妥的《风险属性评估问卷(法人适用)》;

(10)加盖印鉴章的《客户风险属性与基金产品匹配确认表》;

注:上述第(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述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认购款”。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3)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华夏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67401880003035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注: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4.认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或基金账户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五、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非直销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通过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和有关说明。

六、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出具基金募集资金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人:贺倩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三)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1.场外直销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95538转6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3. 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另行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 苑泽田

电话:(010)50938697

传真:(010)50938907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詹阳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

附件: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1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2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2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s://www.chtwm.com

2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6236060

公司网址:www.niuniufund.com

26、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0-9580

网址:www.lanmao.com

2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2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30、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3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3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 danjuanapp.com

3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5.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3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4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4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4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4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4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4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5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5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