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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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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7版)

2019-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版)

部分客户采购发行人产品并销售予下游客户,出于程序便捷的考虑,付款方为下游客户。

(6)委托其他合作伙伴支付

公司部分客户与其合作伙伴有业务往来,出于相互清账、汇款便利、客户资金调度的需要委托合作伙伴支付货款。

公司产生的第三方付款主要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关,公司第三方付款均为客户指定,主要与客户所在地区、自身性质及其付款程序、成本考量等因素有关,因此公司第三方付款的产生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2015年至2017年,公司第三方付款占比较高主要与公司开拓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的胶带市场有关。2016年、2017年印度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77.36%、84.69%;巴基斯坦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236.15%、77.45%。印度及巴基斯坦由于外汇汇款出境手续繁琐、时间长、手续费高等原因,委托第三方支付系当地商业惯例,在外汇支付实践中较为普遍。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于第三方付款的合规要求,通过与涉及第三方付款客户沟通协商要求其销售订单方与付款方保持一致,逐步减少第三方付款规模。发行人目前及未来控制第三方回款的具体措施如下:

(1)对于第三方付款占比较大的老客户

对于已经存在的第三方付款占比较大的印度等地大客户,公司已经与其签订了相关的《直接付款协议》。协议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采购订单均由其直接支付,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支付。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客户均已通过公司账户直接支付货款。

对于已经存在的第三方付款占比较大的巴基斯坦等地大客户,部分货款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公司已经与其签订了相关的《加大直接付款比例协议》。协议规定第三方付款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下,且要求客户承诺以后交易中进一步加大直接付款比例。

(2)新开发客户

对于新开发的外销客户,发行人在与客户协商销售订单相关条款时,对于付款方式为T/T(电汇)要求销售订单方尽量与付款方一致,不通过第三方支付。对于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通过第三方付款的新外销客户,销售总监和总经理根据公司目前整体第三方付款比例、对该客户的销售规模及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是否接受该客户的采购或介绍给国内贸易公司。

(3)公司定期复核第三方付款情况

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定期根据销售回款情况登记更新第三方付款情况表,由收入会计复核;如销售业务人员发现客户中出现第三方付款或第三方付款金额较大或第三方支付频率增加等情况,尽快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要求其下次付款时需直接支付,并将该情况汇报给销售总监。收入会计根据每月收入预测,定期复核第三方付款情况表中的累计第三方付款金额,将每月第三方付款比例控制在一定比例以下。

每月月末,收入会计制作本月第三方付款明细表,由财务总监复核后,提交公司每月销售会议。对于小部分存在通过第三方付款的客户,销售业务人员说明具体沟通情况;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直接支付,公司将该部分客户介绍给国内贸易公司,公司与贸易公司签署购销协议且货款由贸易公司直接支付。

公司严格执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公司对于外汇收支包括第三方付款的外汇款项履行了相关义务;公司外汇收款银行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条例》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国际汇入货款涉及的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账户向公司付款的行为系因公司、客户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第三方付款的金额与交易金额一致。公司已就境外客户外汇款项(包括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外汇款项)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了如实申报,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三)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树脂、纸浆、SIS橡胶、其他橡胶、OPP膜、PVC粉、纱等;辅料主要为丁苯乳胶、环烷油、水性硅等。

公司生产过程中还需要采购甲苯作为辅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司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采购甲苯合法合规。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能源为电和煤,电力由所在地供电局提供,煤通过外购取得,主要用于生产蒸汽。公司生产所需主要能源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8年公司不再外购PVC膜,而是通过外购PVC粉自制PVC膜。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3、前十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浙江明日采购额指浙江米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日石化有限公司及浙江明日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额合并计算;

注2: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供电分公司系由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东乡县供电分公司更名而来;

注3:中国石化采购额指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采购额合并计算;

注4:平湖石化采购额指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额合并计算;

注5:山东秉德采购额指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玄道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悠南贸易有限公司及山东玄德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额合并计算。

4、贸易性质的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贸易性质的主要供应商为浙江明日、Marubeni Corporation 、Global Glory Group Limited、山东秉德、上海甲甲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向上述贸易性质供应商采购的原因、最终供应商名称等情况如下:

5、前十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中国石化

1)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系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5日,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供电分公司(曾用名: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东乡县供电分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抚州市东乡区供电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6日,系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3)Global Glory Group Limited

(4)浙江明日

1)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米斗科技有限公司

3)浙江明日石化有限公司

4)浙江明日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5)Marubeni Corporation

(6)抚州市东乡区骅弛物流有限公司

(7)山东秉德

1)山东秉德贸易有限公司

2)山东玄德贸易有限公司

3)山东玄道贸易有限公司

4)山东悠南贸易有限公司

(8)上海甲甲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9)韩华化学(上海)有限公司

(10)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

(11)广州颁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2)上海盈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盈泰塑胶有限公司)

(13)瑞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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