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9-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7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2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富投资”)持有公司股票11,681,9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86,012,645股的6.2802%;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捷朗”)持有本公司8,784,1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7224%;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维思”)持有本公司90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50%。持有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160,7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0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2018年6月1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以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承诺:在所持基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合理减持;每次减持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减持计划。本单位承诺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管部门可以督促本单位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意:1、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在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

(2)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减持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捷富投资、杭州捷朗、杭州维思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