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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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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9-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公告编号:2019-00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610,000股质押给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5%,质押登记日为2019年1月30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5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6%,累计股票质押数为153,0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5.74%,占公司总股本的37.95%。

1、 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

派思投资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冰与水发众兴集团于2018年12月10日签订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95)。

本次质押是派思投资履行《框架协议》约定交易要求之行为。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派思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就本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现金股利、投资收益等。派思投资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尚未出现平仓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