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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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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9-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9-005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本公司股份56,742,475股(占披露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69%)的股东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以下简称“二0九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

2019年2月11日,公司接到二0九队通知,截至2019年2月11日,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二0九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二0九队减持的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二0九队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二0九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二0九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