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9-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19-010

转债代码:110034 转债简称:九州转债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8年2月9日起至 2018年8月8日的6个月期间,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1.50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4%,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6,418.2211万元,此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88)。

●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8年8月9日起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89)。

● 截至2019年2月9日,本次继续增持计划期限届满。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2月9日,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3264万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6,335.5187万元。

2019年2月1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自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2月9日期间,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3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6,335.5187万元,本次继续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继续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002,031,611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3.37%。

(三)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计划(前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2018年2月10日和2月13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前次增持计划,自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0、临2018-022)。截至2018年8月8日,此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1.5093万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4%,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6,418.2211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8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0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18年8月9日起 6个月内。

(六)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本次继续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截至 2019 年2 月9日,本次继续增持计划期限届满。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2月9日期间,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3264万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6,335.5187万元。

(二)本次继续增持计划实施后,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继续增持计划实施后,楚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弘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康)、中山广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银)、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点金)以及自然人股东刘树林、刘兆年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1,006,214,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9%。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注1:公司股东刘树林、刘兆年与实际控制人刘宝林系胞兄弟关系,且楚昌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刘宝林,上海弘康和北京点金的控股股东为楚昌集团,中山广银的控股股东为刘树林,因此,上海弘康、楚昌集团、北京点金、中山广银及刘树林、刘兆年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弘康、楚昌集团、北京点金、中山广银、刘宝林、刘树林及刘兆年为一致行动人。注2:上表中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持股比例为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持股比例。】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继续增持计划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楚昌投资具有本次增资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仍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