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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0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永新县亿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永新县亿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新疆亿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盾投资”)持本公司股份10,5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43%),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18年8月6日)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

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股份计划已期限届满,亿盾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亿盾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期限届满,经与亿盾投资确认,亿盾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亿盾投资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亿盾投资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此前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亿盾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亿盾投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上述承诺目前正常履行中。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