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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锋杰先生、副董事长唐颖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姜志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长刘锋杰、副董事长唐颖、董事褚明理、董事王巧兰、董事胡成洋因公出差未出席,独立董事蔡立君、独立董事张忠、独立董事潘海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成来国、监事赵鹏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姜志涛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孙公司北京传实互动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龙、洪毓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4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以书面、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人数5人。

(五)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刘锋杰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 报备文件

科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

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盘活账面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派瑞威行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威行”)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计划管理人”)设立“派瑞威行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专项计划概述

派瑞威行拟将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转让给国海证券设立的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约为18个月。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的95%,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低于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的5%。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派瑞威行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认购。

本专项计划发行规模及期限以最终上报交易所的文件为准。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票面利率将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专项计划成立后,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转让。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派瑞威行基于业务合同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

(二)交易结构

国海证券担任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购买派瑞威行所拥有的基础资产。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银行根据计划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若出现专项计划账户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情形,则由派瑞威行补足相应差额。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约为18个月。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超过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的95%,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发行的规模不低于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的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由派瑞威行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全额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占比、期限等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资产支持证券拟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一)计划管理人

国海证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的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4,215,541,972元,注册地为广西桂林市。2016年7月20日,国海证券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以独立法人资格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国海证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215,541,972元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差额支付承诺人

派瑞威行为本次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具体事宜以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派瑞威行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派瑞威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五、专项计划的意义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3、资产证券化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企业受银行信贷政策的影响。

六、专项计划审批程序及存在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申请及发行均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其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若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机关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6证券简称:科达股份公告编号:临2019-016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28日

至2019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2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三)登记时间

2019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投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孙 彬、钮文婷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传 真: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kedabeijing.com

邮政编码:10000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7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于2018年7月18日公告了《科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8年8月2日进行了首次回购,2018年9月5日、10月11日、10月29日、11月6日、12月6日发布了回购进展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2月12日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530,500股。截至2019年2月12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871,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的最高价为6.4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3.76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22,002,038.96元。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