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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2019-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9-00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专项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预拨2019年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奖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8年12月份产业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8年12月份优惠政策补贴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9年1月份产业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拨付2019年1月份优惠政策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的通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金富”)、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震纶”)于近日收到专项补贴资金共计15,644.18万元,具体如下:

(一)巴州金富收到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预拨付的2019年纺织服装专项补贴资金共计6,464万元。

(二)富丽震纶收到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预拨付的2019年纺织服装专项补贴资金共计5,370万元。

(三)阿拉尔富丽达收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预拨付的2019年纺织服装专项补贴资金2,717万元,标准化厂房补贴资金600万元,电费补贴资金162.61万元,污水补贴资金330.57万元,共计3,810.18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收到的上述专项补贴资金中的730.81万元前期已经计提,本期收到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其余补贴资金14,913.37万元计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