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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9-00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2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会议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按回购金额上限1.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39,934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0.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19,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一项至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一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9-00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金额及用途: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含0.8亿元,下同)、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下同),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含);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董事游建鸣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立章及其一致行动人彭章瑾暂未回复公司问询,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性,且回购期间内也不排除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其余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相关一致行动人自回复公司问询函之日起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且回购期间内也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2、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3、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因未能通过监管部门核准或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5、可能存在因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票来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独立董事就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9年3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09号)。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按回购金额上限1.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39,934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0.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19,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1.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39,9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0.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19,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则公司总股本、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757,516,780.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13,359,207.99元,流动资产6,138,354,231.93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6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1.49%、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5.90%、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2.6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1.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3,039,9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0.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2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19,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九)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现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5日,公司董事蒋立章的一致行动人彭章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0股;2018年9月25日,公司董事游建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52,200股。前述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及时履行了股份变动申报及披露义务,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情况。

除前述情况之外,公司其他董监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情况。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一致行动人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19年2月3日,公司向董事易仁涛、游建鸣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立章及其一致行动人彭章瑾、李秉成、张里安、冯学锋发出关于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回购期间内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董事游建鸣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东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立章及其一致行动人彭章瑾暂未回复公司问询,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存在减持的可能性,且回购期间内也不排除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其余董事均回复其自即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回购期间内也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2月3日,公司向监事许欣平、金韬、喻晓阳发出关于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回购期间内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监事均回复其自即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回购期间内也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2月3日,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闫爱华、周家敏、孙坤、高维、周栋发出关于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回购期间内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其自即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回购期间内也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2月3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当代集团、当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天风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发出关于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回购期间内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及艾路明均回复其自即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回购期间内也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9年2月3日,公司向除前述以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武汉市夏天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回购期间内是否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股东回复其自即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回购期间内也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无法转换,则对应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发生需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二)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因未能通过监管部门核准或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五)可能存在因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9-009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1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1日

至2019年3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刊登在2019年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

印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办理登记手续。相关个人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

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2月27日、2月28 日 9:00-16:00 时

3、登记地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27-87115482 传真:027-87115487

4、邮箱: fwq_whdb@126.com

5、联系人:方玮琦

6、邮编:430070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