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6证券简称:广电电气公告编号:2019-01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行政大楼一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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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唐斌先生、居学成先生、吴胜波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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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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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鹏、张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于2月13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口头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增补赵淑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吴胜波先生、葛光锐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增补赵淑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冯羽涛先生、吴胜波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增补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赵淑文女士、唐斌先生、吴胜波先生及冯羽涛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时,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选举赵淑文女士为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因此,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变更为赵淑文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