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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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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9-00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2月14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建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用于发展的智慧城市业务,未来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为上述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孙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10亿元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9-00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14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总体目标是建立智慧城市领域的业务布局,构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平台。

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天夏聚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夏聚盈”)、 西藏智天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天夏”)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用于发展的智慧城市业务,支持已承接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未来拟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及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拟为上述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提供担保的办理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及天夏科技为以上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在上述总额度内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所属公司未来实际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额度。

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公司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累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表中公司对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公司对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2018年12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藏智天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3栋1单元15层1501号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5MA6T42BA3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礼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7日

经营范围: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非文化教育培训(设计前置审批项目除外);技术及货物进出口;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孙公司主要负责西藏地区已经承接和未来承接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等。

主要财务状况: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经营情况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份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2、公司名称: 重庆天夏聚盈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红河中路866号软件园A区3号楼1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5XEEB90X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亮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系统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广告(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孙公司主要负责重庆市及西南地区已经承接和未来承接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等。

主要财务状况: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经营情况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份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孙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孙公司,主要用于公司承接的智慧城市项目的设计、建设等功能,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述孙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均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200.5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17年度总资产(711,420.74万元)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6,938.13万元)的比例分别为11.13%和14.2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9-00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备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定于2019年3月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9年3月1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15:00至2019年3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崇文门西大街1号北京新侨诺富特饭店

9.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2月15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2月28日(9:00-11:00、13:30-16:3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家芳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1幢北四楼 A4068室

邮政编码:310053

2.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 代表议案 1 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3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 【 】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_ _____ 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