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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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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28日证监许可[2017]1582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19年1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178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1. 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2.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本基金自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5月1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本公司直销柜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单笔不得低于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本基金的单笔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10.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1.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对于超过部分的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不予确认。

12.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合约上的禁止或限制或其他障碍。

1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2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太平睿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1560999)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 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18.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下转14版)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