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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1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3、同意实达集团本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授权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并同意由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为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及进出口押汇等融资业务;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0%,向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融资的年综合资金成本不高于12%;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授信金额,具体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商议后确定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融资成本及授信期限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执行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申请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

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对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对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预计为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2、同意公司对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3、同意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4、同意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执行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申请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事项详见公司第2019-011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预计对外担保事项公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 “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2) “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3)“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4)“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

2、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

3、本次拟调减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

将本次涉及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17,514.69万元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为757.7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该项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第2019-012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第 2019-014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1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2019年度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的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执行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申请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预计担保事项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各类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为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预计2019年度对子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如下担保:

(一)同意公司对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对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预计为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同意公司对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三)同意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四)同意中科融通与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额度内进行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综合授信期限均不超过1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兴飞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州恒丰工业城C4栋5层、6楼东面、7层、8层。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东方拓宇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邢亮,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软件园B栋4层南座。东方拓宇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为主要从事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东方拓宇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芜湖兴飞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纬卿,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28号7#厂房。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配合深圳兴飞业务布局而新建的移动智能终端生产制造基地。芜湖兴飞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睿德电子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山园路TCL国际E城科学园区研发楼F1栋10层A单位1001号。睿德电子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是深圳兴飞旗下主要生产手机电池、电源类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兴飞进行配套生产及对外销售。睿德电子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中科融通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江,注册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号办公楼E1- 505。中科融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周界防入侵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逐步在公安、司法及边防细分领域创立了一定的优势地位。中科融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公司为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深圳兴飞及其下属子公司间的互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中科融通及其下属子公司间的互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大多以流动资产为主,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为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足够金额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作为上述企业的股东,对上述企业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全资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近年来,上述企业的经营正常,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陈国宏、何和平、吴卫明、蔡金良四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该项议案所述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所需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子公司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含反担保)为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0,897.93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2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述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和2018年9月份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12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2、“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3、“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4、“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

●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

● 本次拟调减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

● 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公司拟将本次涉及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17,514.69万元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为757.7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号)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展置业”)和天风证券天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利2号”)非公开发行151,706,699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7.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6年4月25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已收到昂展置业、天利2号缴纳的出资款12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7,972万元。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1-2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由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负责实施的“华东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由深圳市东方拓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负责实施的“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由深圳兴飞负责实施的“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

2017年10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由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通讯终端生产线扩充项目”和“SMT贴片线体扩产项目”变更为由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睿德”)负责实施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由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负责实施的“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和由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

经过上述调整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未经审计)下表:

单位:万元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7,972.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少于募集前项目拟投资金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注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

注3:“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节余的16.55万元中有14.914万元为尚未支付给供应商的设备尾款,本次项目结项后待设备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由芜湖兴飞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本项目最终实际结余资金为1.636万元;

注4:“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2019年完成,目前按计划进行中。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3日、2018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继续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分别使用不超过1.5亿和2,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7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拟结项和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

由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除14.914万元的设备尾款尚未支付外,已于2018年12月基本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83.4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6.55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给供应商的尾款,本项目最终实际节余资金为1.636万元。

该项目节余资金主要为尚未支付给供应商的设备尾款,后续待该款项满足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2、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

由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兴飞”)负责实施的“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已于2018年9月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58.4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6.51万元。

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实施期间,惠州兴飞通过优化升级项目的实施方案降低了部分设备的采购成本。

3、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

由东方拓宇负责实施的“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已于2018年9月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27.45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172.55万元。

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基于前期在该项目上有大量相关技术的积累,在该项目的研发过程中,东方拓宇减少了部分测试费用的投入,同时也节省了部分研发人力的投入,因此,为该项目的研发节省了较多的募集资金。

4、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

由深圳兴飞负责实施的“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已于2018年9月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80.2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47.77万元。

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随着双摄手机市场应用的普及,原厂支持力度增加,大大缩短了研发周期,降低了研发成本,提前完成“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的研发,从而降低了募集资金投入的费用。

(二)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拟终止项目的投资情况

经2015年8月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2015年9月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中的16,400万元用于“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该项目由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睿德”)负责实施,原计划2018年建成投产,预计年销售收入32,200万元,利润3,3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睿德尚未使用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对“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2、项目拟终止的主要原因

深圳睿德经过市场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基于对该项目整体风险把控的考虑,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部分客户自身原因,深圳睿德2016年下半年以来,电池产品的订单需求量有所下降,导致“聚合物锂离子电芯项目”的部分潜在客户的市场需求流失,与项目当初的规划存在较大差异,以至于影响到该项目的投入。

(2)随着电芯原材料市场需求的不断放大,市场供应紧缺造成电芯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且持续上涨,导致电芯项目利润空间受到较大影响,如果按原计划投入,将很难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3)目前市场客户对电芯技术要求逐步提高,主要是对能量密度有更高的要求,在630-660Wh/L左右(价位一般在6.3-6.8元/安时)逐步在失去优势,680-720Wh/L(价位一般在7元-7.5元/安时)逐步成为主流;4.35V电压体系已成为底线电压,4.4V电压体系已逐步成为主流应用;公司现有的团队对4.4V电压体系产品的技术积累仍存在不足,增加了电芯项目的投资风险。

(三)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项目

1、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情况

经2017年10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中的3,000万元用于“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该项目由芜湖睿德负责实施,原计划2018年建成投产,预计年销售收入13,231万元,净利润53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已累计投资1,449.05万元,剩余1,550.95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项目拟调减规模的主要原因

(1)“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中的“DC线部件项目”截至目前尚未投入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所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迟迟没有组建完成,导致该项目无法按期推进;因此,芜湖睿德决定将该项目延缓实施,如后续该项目实施条件成熟,芜湖睿德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2)“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项目”由于目前所租赁的生产场所面积有限,生产规模无法扩大;因此,芜湖睿德决定暂不扩大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待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成后,再根据当时的市场需求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如决定继续扩大投资规模,则届时芜湖睿德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四、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一)剩余资金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本次涉及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17,514.69万元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为757.7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前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7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8亿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变更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实达集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系出于公司自身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13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 “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2) “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3)“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4)“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

2、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

3、本次拟调减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

将本次涉及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17,514.69万元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为757.7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变更调整切合公司主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第2019-012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1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4日

至2019年3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层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25878、83708108

传 真:(0591)83708108

联 系 人:吴波、林征

七、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