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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05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要求。本次公司债券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制定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财务结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担保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约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资者回售权、公司调整利率选择权等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励;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上述公司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能够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债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4、批准或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5、为公司债券的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6、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转让、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7、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补充经营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短期融资票据,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自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要求。本次公司债券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制定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财务结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担保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约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资者回售权、公司调整利率选择权等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励;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补充经营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短期融资票据,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票据和短期融资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将分别于2019年3月25日、2019年8月2日到达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期限。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要求。本次公司债券在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制定和调整。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财务结构确定。

(八)担保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约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资者回售权、公司调整利率选择权等条款。

(十)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特别偿债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励;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24个月内有效。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说明

为保证上述公司债券的申报及发行工作能够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债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4、批准或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

5、为公司债券的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6、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转让、还本付息等相关事宜。

7、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发行人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下转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