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2019-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贵研铂业”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18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4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97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0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贵研铂业股本总数339,271,06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01,781,31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700459”,配股简称“贵研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10.38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0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研铂业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9年3月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2019年2月21日(T+1日)至2019年2月28日(T+6日),贵研铂业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9年2月18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0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39,271,06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股数量总计为101,781,31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亿元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贷款的到期时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银行贷款后,其余资金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金状况的情况下,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0.38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股份。

7、发行对象:截至2019年2月20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研铂业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年2月21日(T+1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459”,配股简称“贵研配股”,配股价格10.38元/股。

原股东认购配股,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查看“贵研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三、验资

本次配股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28日(T+6日)对网上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上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发行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配股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贵研铂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3月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认购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贵研铂业股票将于2019年3月1日(T+7 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贵研铂业股票于2019年3月1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后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9年3月1日(T+7 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9年2月28日(T+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将于2019年2月19日(T-1日)10:00-12:00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七、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八、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俊梅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

董事会秘书:刚剑

证券事务代表:陈国林

电话:0871-68328190

传真:0871-68326661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87555297

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