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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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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的公告

2019-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该协议书为投资开发的框架性协议书,该协议书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书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该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书签订概况

(一)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与河北省阳原县发展改革局(以下简称“阳原发改局”)签订《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阳原发改局同意东南粤水电在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境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总规模为30万千瓦,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4亿元。东南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二)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三)该项目拟分期进行投资建设,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东南粤水电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阳原县发展改革局。

2.局长:张建虎。

3.办公地址:河北省阳原县西城镇府前街。

4.公司、东南粤水电与阳原发改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阳原发改局发生类似业务。

(三)阳原发改局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内容:在河北省阳原县东部山区投资建设风电项目。

(二)项目规模:30万千瓦。

(三)协议金额:预计总投资约24亿元。

(四)协议书双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1.阳原发改局

(1)大力支持东南粤水电在所选开发区域投资开发建设风电项目,并在土地征用、税收减免、现场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县级支持性文件(文物、军事、矿藏、国土、旅游、规划等),积极配合东南粤水电办理项目前期及相关报批手续。

(3)负责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

(4)在项目申报阶段,积极支持并配合东南粤水电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促使项目最终落地。

2.东南粤水电

(1)以阳原县相关资料为基础,积极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加大项目的跑办进程。

(2)项目设计阶段,对风电场制定开发规划,合理、高效利用风电资源,尽可能多的安装国内技术先进的风力发电机组。

(3)负责风电场的投资、征地、开发、建设运营等工作。

(4)项目核准后,在阳原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尽快开工建设。

(五)生效条件:协议书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协议书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和充足人员,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二)协议书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书而对阳原发改局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该协议书为投资开发的框架性协议书,该协议书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风电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书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该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四)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18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增持)增持公司股份,已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书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