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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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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2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49,147,8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0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余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在任高管6人,出席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余高管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7.01 议名称案: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及其他具体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6 议案名称: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7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8 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9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0 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11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第六项至第八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第四项、第五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第二项、第七项议案已逐项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琴、王怡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人福医药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