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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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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0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2日1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日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会议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1)。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于波先生、张晓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波先生、张晓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波先生、张晓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于波先生、张晓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日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朱卫军先生、陈英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朱卫军先生、陈英杰先生简历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

朱卫军先生简历

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拟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卫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英杰先生简历

1987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历任瑞港国际机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拟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英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日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6日15:00-3月7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2月26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海航投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2日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日2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议案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议案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2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3月7日9:30一11:30,13:00一1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3321083

传真:010-59782006

邮编:100026

联系人:李咏华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补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朱卫军先生、陈英杰先生简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本次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