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宜昌交运集团麟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麟觉”)、宜昌交运集团麟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麟汇”)等11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1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8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该事项于2018年5月14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18年11月13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麟觉在广发银行宜昌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自债权人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2019年2月18日,公司与广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昌麟汇在广发银行宜昌分行办理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担保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自债权人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8,300万元(含上述两项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3%;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为12,018.91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00%。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广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